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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新版多篇

时间:2024-01-22 20:28:44
2020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新版多篇[本文共52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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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开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1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注重保障民生,回应人民关切,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人们对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为适应保护人格权的需要,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对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进行确认和保障。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我国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与严格保护,也为世界各国有效应对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民法典物权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并对土地经营权的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住有所居一直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为推动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民法典设立居住权一章,明确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现状,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拥有住房所有权,而是能有房屋用于居住并且能长期稳定利用。居住权制度能够推动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房屋利用效率,体现物尽其用理念。

良好生态环境是重要民生福祉。人民期盼更多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渴望更清新的空气、更清洁的水源。顺应人民在生态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民法典在总则编规定了绿色原则,确认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合同编确认,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物权编确认,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侵权责任编则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2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全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通知要求,要创新宣传形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组织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新媒体精心策划、集中报道,推出权威访谈、开设专栏,刊播系列评论言论和理论文章;积极开展网络宣传,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精心创作民法典网络文化产品,举办网络讲座、网络访谈、网上展览等,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抓好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加强理论研究阐释,编写适应基层群众接受习惯的系列通俗理论读物;切实加强实践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让人们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民法典知识,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中,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注重群众参与互动,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3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薇同志应邀作“学好用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主持学习并作讲话,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安顺、张军扩、隆国强,中心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余斌参加。

黄薇在作辅导报告时,系统回顾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和总体考虑,全面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创新性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她谈到,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民法典顺利编撰并颁布实施,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这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科学指引。她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马建堂在总结讲话时指出,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法典通过对民事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明确了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与边界,不仅仅是人民法院适用的裁判规范,更是民事主体遵守的行为规范。

马建堂强调,中心各级党组织要以本次专题辅导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在工作生活实践中感知民法典、领悟民法典、使用民法典,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诚信履行民事义务,让民法典真正走到身边、走进心里。

中心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中心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4

6月19日下午,民政部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民政部大讲堂”,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邀请民法典起草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围绕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以及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立法精髓等作了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有许多内容涉及民政工作,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完善了民政领域法律制度,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和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抓紧做好民政领域民法典配套法规政策“立改废”工作,认真对照民法典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清理意见,该制定的制定,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及时跟踪关注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提出释法的意见建议,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要以实施民法典为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不断提升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广泛普及好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谋划部署,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民法典宣传,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制度设计,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高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中当好表率,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在京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民政部机关各司局全体公务员,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学习。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成员,部分司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学习情况作了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5

法律作为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土壤之中。民法典凝聚亿万人民的共同意志,彰显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有效回应了当前我国现实问题,体现时代特点,反映时代风貌。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出来。回应这一需要,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进一步明确一视同仁保护的立法态度。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这些规定有助于推动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造、保护产权的社会环境。此外,民法典确立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有利于在全社会培植守信践诺的契约精神,营造稳定、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利益等都发生较大变化,社会治理面临许多复杂问题和挑战。民法典具有为现代社会安全和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比如,一个时期以来,城镇商品房小区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较多,群众反映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针对此类问题,民法典强化保障、推动业主自治的法律规则,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降低了通过这一事项的表决要求。再如,随着城市住宅向高层发展,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对此,民法典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于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广泛渗透到各个领域,人类已经从工业社会步入信息社会,并将迈向智能社会。科技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需要法律加以规范。民法典积极回应这一需求,总则编确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明确肯定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客体地位和财产属性;合同编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电子合同以及这些合同的履行设置了专门的法律规则;人格权编回应了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侵权作出了更为周全的规定。

文化对法律制度有着深刻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民法典注重传承中华文化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具体条文中。比如,总则编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婚姻家庭编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离婚冷静期”等具体制度设计凸显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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