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计划

优化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2024-01-19 01:36:11
优化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专题调研报告[本文共2983字]

优化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专题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广大民政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进一步优化民政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加快仁怀经济社会发展的追赶跨越,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民政调研课题》的通知安排,本人对我市如何进一步优化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社会救助是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程序,运用财政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无偿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照顾,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仁怀市社会救助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五保和孤儿;二是有一定收入来源,但家庭收入低于我市城乡最低标准的低保群体;三是有一定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等因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一时难以维持的家庭。本人对我市在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相关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一)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仁怀市城乡低保从上世纪90年代末起步实施城乡低保以来,一是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最初每年48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年4332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最初的每月6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月675元。二是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其核心是对家庭经济收入核查,最初对家庭经济收入采取的是虚拟的估计加分析的核算方法来计算其家庭经济收入和支出,现在省民政厅已统一制订和规范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规范了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三是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程序得到规范规范。最初低保对象的确定,采取的是简单、直观的粗略认定方法,更多的是村一级或少数人说了算,造成对象认定不精准的情况发生,现省民政厅对低保对象的认定统一规范采取“三环节、十步骤”的方法来确定低保对象,规范了低保对象的认定程序,确保了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四是低保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低保资最初没有资金渠道,未纳入财政预算,有资金的时侯按月或按季度实行低标准发放,没资金的时候就迟发或停发,2011年左右省民政厅才规范资金渠道,由省、市、县三级按比倒承担,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城乡低保档案管理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的档案资料最初就凭一张表来完成审批程序,符合低保条件的佐证资料基本没有,2009年仁怀市作为全省低保试点县市后,率先在全省规范低保档案资料,实行低保一户一档,规范了低保档案资料。六是督导督查实行常态化管理。为了加强对低保政策的落实督查,从2012年起,县一级按季度对辖区内低保进行一次自查;地、市一级每年组织一次交叉检查;省一级每年组织一次年度绩效考核,强化了低保的督促检查。仁怀市城乡低保对象从最初的2200多人扩面到55000多人,后又经低保的规范、整顿、治理后现在有低保对象近30000人。低保资金从最初每年发放50多万元增加到现在每年发放低保资金8000多万元。实现了低保动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要求。

(二)特困供养救助。特困供养是由以前的“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转变为现在的特困供养(即“三无”对象),全市有特困供养对象1900多人,五保标准从最初的每年48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年10536元;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供养标准不断增长,供养对象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三)孤儿养育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全市有孤儿200多人,孤儿标准从以前每年480元提高到现在的集中每年19200元,分散每年12600元;新建了仁怀市儿童福利院并于2019年5月投入使用,儿童福利院设备齐全,功能完善,集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是综合性的儿童养育楼。孤儿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临时丁救助工作力度,临时救助从以前的每次50元至200元提高到现在每次500元至5000元。全市临时救助资金从2002年每年19.8万元增长到现在每年800多万元。全市全面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五)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市一级2002年工作人员3人,乡镇一级工作人员都是兼职,近年来市委、政府比较重视,于2011年成立了社会救助局工作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名称已变更),人员编制16人,市政府并于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又配备了26人(其中市局5人,乡镇21人)社会救助协理员,全市各村(居)也明确一名村常办干部具体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确保了市、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办、责有人负的工作格局。

二、社会救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既有民政部门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也有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救助,住建部门的住房救助、应急管理部门的灾害救助,教育部门的教育救助,还有司法部门的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救助。目前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部门“各自为战”,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同时存在。

(二)救助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实行的社会救助,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侧重在“最低”保障,大多数人在得到救助后的收入水平依然很低,生活质量依然不高。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很难依靠个人力量改变生活状况。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由于受用人需求、社会偏见及自身素质等因素影响,就业和再就业困难,陷入无奈境地,在一定程度上也滋长了“养懒汉”的现象。

(三)社会救助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目前市一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来看,都是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多年,很有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业务能力也都是较强的。但社会救助很多基础性工作都是由乡镇和村一级来完成的,由于乡镇工作人员变换频繁,社会救助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较强,如果工作人员政策吃不透、业务不熟,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就会给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带来偏差、走样,导致政策落实不好的情况发生。村一级从事社会救助常办干部也应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培训。

三、下一步如何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的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从目前体制来看,由于民政部门职责所限,仅靠民政部门来牵头落实并完成社会救助工作是不够的,应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全市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加强基本生活保障与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政策、扶贫开发之间的衔接配套,促进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服务管理网络等环节的互联、互动、互补,形成社会救助合力,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加强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二)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系制度,由市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联系会议,会商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加强低保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提供民政部门必要的保障。三是进一步争取项目投入。项目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重点抓好兜底保障、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使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布局趋于合理,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市一级社会救助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可采取上挂学习、参加上一级民政部门组织的短期业务培训班和市局组织外出观摩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和培训;乡镇一级社会救助队伍,特别是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可采取开办业务培训班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年可集中1至2次政策、业务培训;村(居)一级社会救助工作员可采取集中或分片区集中进行救助政策、救助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对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不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把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参加课题调研人:袁越 赵俊风 刘环静 何旭

2020年11月

《优化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专题调研报告[本文共2983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